7月10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与德国总理默克尔在柏林主持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在两位总理的见证下,长城汽车与宝马(荷兰)控股公司(宝马股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正式签署了合资经营合同。
合同规定,双方各持股50%。新公司命名“光束汽车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7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张家港市,投资总额达51亿元人民币。合资工厂最终确定选址张家港,而不是此前传言的常州。根据规划,工厂标准年产能达16万辆。
● 合资项目关键信息
1、新合资企业未来生产MINI电动车,推进MINI品牌的电动化;
2、不会为新合资企业未来生产的MINI电动车兴建新的销售和服务渠道;
3、合资公司面向全球市场提供产品和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长城汽车发布的公告显示,该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也包括“研发和生产内燃机汽车”,这意味着合资公司未来也可以生产MINI品牌的燃油车或者混合动力车型。
合资公司董事会由六名成员组成,董事长由长城委派,副董事长由宝马委派,董事任期四年。这是宝马集团在全球范围内首个纯电动车合资项目,也是长城新能源汽车迈向国际化的重要一步。
就在一天前,宝马与中方另一个合资伙伴——华晨汽车签署长期发展框架协议,明确了BMW品牌纯电动车的国产计划。根据协议,宝马集团将持续增加在沈阳的投资,预计2019年华晨宝马的整车产能将达到52万辆,到2020年,BMW品牌核心产品系列的首款纯电动汽车BMW iX3将在沈阳投产,这款产品将不仅在中国销售,还将出口到全球市场。
此次合作,无论对宝马的新能源汽车全球战略,还是对长城的国际化战略都是强有力的补充。未来,通过双方在品牌建设、管理体系、生产制造和技术研发等方面的深度合作,必将打开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加快双方的全球化进程和新能源发展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