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2019年10月25日起,召回2019年1月9日至2019年2月21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宝马i3纯电动汽车,共计45辆。
据介绍,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因驱动电机控制单元的电路板镀锌不充分,可能导致电机控制单元失灵,造成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高压电源关闭和失去驱动力,增加发生事故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合格的驱动电机控制单元,以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