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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蓝皮书:中国共享出行发展报告(2020-2021)》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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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6EV世纪 综合报道

  共享出行正在改变由个人车辆所主导的市场格局。

  “随着无人驾驶技术的发展,共享出行市场规模将发生颠覆性变化,个人放弃拥有车辆将是一个重要趋势。”这是《共享经济蓝皮书:中国共享出行发展报告(2020~2021)》对未来的十大趋势的预测之一。

  2021年6月12日,在合肥举办的第十三届汽车蓝皮书论坛上,中国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绿色出行专项基金、北方工业大学、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战略与政策研究中心、轩辕之学、哈啰出行和华夏出行六家编写单位共同发布了《共享经济蓝皮书:中国共享出行发展报告(2020~2021)》(以下简称报告)。

  当前,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对汽车的需求意愿下降,他们的需求主要是服务属性需求而不再是资产属性需求,越来越不愿意承担车辆和其他交通出行工具涉及的烦琐的日常保管和维修保养等事务,只是愿意把车辆作为便捷的出行工具。

  报告认为,共享出行以相对更低的成本,安全便捷地满足了消费者个性化的出行需求,这意味着未来共享出行市场将保持增长态势,导致面向C端的出行市场转为面向B端的出行市场。

  2020年全年共享出行使用人次达到323亿,网约车、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私人小客车合乘、互联网汽车租赁等共享出行新业态经受了疫情的冲击,成为传统出行的重要补充;共享出行与绿色出行深度融合,共享出行成为新能源汽车的重要应用领域;共享出行新业态在带来新的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创造了新的大量的就业机会。

  共享出行行业正在从快速增长转向稳定增长:网约车日订单数量超2000万单,发展进入稳定期;私人小客车合乘日订单量在100万单左右,处于快速增长阶段;分时租赁自身业务仍在探索阶段;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量达1945万辆,日均订单量超4500万单,订单量增长相对稳定;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数量达500万辆,相关企业正在加快布局。

  报告认为,网约车政策发展在深入推进“放管服”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指引下稳中有进,网约车相关内容纳入道路运输条例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上位法。私人小客车合乘强化“真顺风”,要求达到合规要求。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的出台推动汽车租赁进一步规范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政策法规不断细化,到2020年底有76个地级以上城市出台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规范管理仍在探索中,部分城市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管理办法中规范和引导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发展。

  网约车行业存在一家独大的垄断现象。报告认为,互联网平台企业特别是共享出行头部企业将成为政府反垄断的重点。反垄断监管的重点是:平台内是否有侵害消费者、服务人员的行为;是否有恶意打压竞争对手,阻止行业创新的行为;是否存在上下游企业签署协议排除市场竞争等行为。

  报告关注了2020~2021年度共享出行领域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对新冠肺炎疫情下的共享出行发展、聚合打车商业模式与法律分析、共享化对汽车产业的影响、共享出行产品与服务设计、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对环境和公共健康的综合影响、网络货运发展与政策、自动驾驶出租车发展以及“出行即服务”商业模式等开展专题研究。

  报告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武汉市和南昌市为代表,对地方政府的交通新业态政策管理和实施情况开展了专题研究,选择哈啰出行、华夏出行、凹凸出行、八维通、曹操出行、哈喽出行、快狗打车、美团打车、人民出行、上海通用五菱分时租赁项目、T3出行、小豆租车和携程用车等13家代表性企业展开案例研究。

  共享出行蓝皮书——中国共享出行发展报告(2020-2021)编委会主任由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科技发展促进中心主任吴洪洋博士和中国汽车蓝皮书论坛主席、汽车商业评论总编辑、轩辕之学校长贾可博士共同担任。北方工业大学教授、汽车产业创新研究中心主任纪雪洪和轩辕之学执行校长王丰斌担任主编。

  与会专家认为,《中国共享出行发展报告(2020~2021)》收集和分析了2020~2021年度共享出行领域的大量数据,探讨了不同业态的相关政策以及实施情况,研判了共享出行发展的趋势,提出了推动共享出行业态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政策建议。该报告对共享出行领域的政策制定、企业战略和行业研究等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报告提出共享出行未来发展的十大趋势。

  一是共享出行市场将整体进入稳定增长阶段。未来共享出行的主要发展特征将是:市场格局相对稳定,企业的经营重点不再是跑马圈地和价格拼杀,而是会聚焦精细化运营、用户体验、用户保持和积累,以及品牌形象塑造等。

  二是部门协同监管成为重点。从交通运输新业态监管方向看,网约车合规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提升。一些地方对私人小客车合乘的性质认定存在“非法营运处罚”现象。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相关问题较为复杂,处理难度较大。

  上述问题并不是某一个主管部门能够单独解决的,需要部门协同机制,提升联合监管能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将交通运输新业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

  三是共享出行互联网平台反垄断监管将逐步加强。2020年12月11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2020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说明未来一段时间,互联网平台企业包括共享出行头部企业将成为政府反垄断的重点。

  除了互联网平台公司外,行业管理中也存在一些阻碍竞争的行为,如准入门槛提高,限制了新进入者进入,在网约车领域人为地设置进入障碍等,这些都违反了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

  四是合规与安全仍是政府监管的主线。政府主要职责是明确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的管理责任,并监督其执行到位。未来,政策管理需要科学治理、高效治理。比如,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规模投放上,目前市场已经处于良性竞争状态,政府可以尝试取消配额管理。

  五是慢行交通系统与智慧城市交通建设结合更加紧密。未来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不仅有城市轨道交通、公共交通等专项规划,还会进行自行车专用道规划,加快修建自行车专用道,满足群众短途通勤和接驳公共交通的需求。

  六是普惠出行是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目前网约车市场价格依然较高,如何低成本满足个性化需求实现普惠出行仍有发展空间。特别是在一些城市,城际市场发展潜力极大。需要平台企业利用科技手段,对出行资源进行集约化利用,以引导用户更多地采取预约方式出行,以定时定点的模式实现与供给端的更好匹配,借助大数据技术降低营销成本。

  七是需求响应公交具有较大发展潜力。需求响应公交提供的多层次、多样化、精细化的服务迎合了大众不断升级的出行需求。需求响应公共的集约性,能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需求响应公交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八是共享出行发展正在改变个人车辆销售所主导的市场格局。随着无人驾驶技术的发展,共享出行市场规模将发生颠覆性变化,个人放弃拥有车辆将是一个重要趋势。

  九是越来越多的车企将把共享出行作为重要市场。丰田、大众、戴姆勒等国际巨头以及上汽、广汽吉利等国内车企都纷纷布局共享出行市场。主机厂涉足出行的本质是尝试从硬件制造商向出行服务商转型。

  十是出行即服务的理念将加快落地实施。国务院《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提出,“大力发展共享交通,打造基于移动智能终端技术的服务系统,实现出行即服务”。

  MaaS的成功实施,不仅为居民提供高质量的出行服务,还会提升公共交通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输企业成本。随着一些开放程度较高的城市开展MaaS示范应用,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科技公司、公共交通单位和科研机构将参与其中,MaaS面临的相关难题将在实践中逐步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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