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注意到,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纯电动物流车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称公司(以下称“乙方”)与天津未来车驿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签订了《关于天津未来车驿科技有限公司采购 3.5T 纯电动物流车框架协议》(以下称“本协议”)。
据公告,截止2016年12月30日前,甲方或甲方指定经销商采购总量目标3000台,但不低于2000台,并承诺在2016年12月30日前完成所有采购车辆的上牌;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7月29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经销商采购目标不低于3000台。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纯电动物流车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协议仅代表双方已达成初步合作意向,本协议的实际履行情况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协议的签署和执行,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有待持续观察。
一、 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天津未来车驿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区华丰路 6 号 A 座 3 号楼 B-201室
法定代表人:鲍健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
成立日期:2015 年 8 月 4 日
营业期限:自 2015 年 8 月 4 日至 2045 年 8 月 3 日
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旅居车、商务车研发、设计、销售、租赁、
服务;仓储(危险品除外);普通货运;汽车配件销售、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津未来车驿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集新能源汽车研发、生产、销售、租赁为一体的科技公司。该公司重视“互联网+”的发展,结合公司的新能源汽车的优势,开创了天津同城微物流项目。该公司于 2015 年 8月成立,201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000 余万元。
(二)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近日,公司(以下称“乙方”)与天津未来车驿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签订了《关于天津未来车驿科技有限公司采购 3.5T 纯电动物流车框架协议》(以下称“本协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 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协议约定,甲方或其指定的经销商从乙方采购 3.5T 纯电动厢式运输车,主要内容如下:
(一) 车型约定
甲方确定采购乙方生产的3.5T纯电动物流车,型号EQ5032XXYACBEV1。
乙方负责向国家申报新能源汽车公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免征车辆购置税目录》,整车的匹配需满足国家法规要求。
(二) 交易数量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0 日前,甲方或甲方指定经销商采购总量目标 3000台,但不低于 2000 台,并承诺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前完成所有采购车辆的上牌;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7 月 29 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经销商采购目标不低于 3000 台。
(三) 付款方式
甲方在下达书面订单后 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单台车开票价格的30%作为预付款,余款在提车前付清。乙方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经销商开具增值税发票。
(四) 交付时间和方式
在甲方下达批量采购计划,并在甲方指定经销商交付定金后 45 天完成整车的生产。在乙方交付车辆前 45 天,甲方按要求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作为订金,如因为甲方订金不到位的原因而导致交车延迟,乙方不承担责任。车辆由甲方自提。
(五) 双方其他约定
国家补贴按照 2016 年国家标准由乙方向国家申请,属乙方所有,甲方提供国家补贴申报所需的资料(行驶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复印件或者扫描件,必要时还需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和完税证明),如因甲方原因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前不能向乙方提供相关申请国补的资料,造成乙方不能申请国补,损失由甲方承担。
地方补贴由甲方申请,属甲方所有;如地方补贴直接补贴至乙方,则乙方应在收到每批次地方政府补贴后的 20 个工作日内返还至甲方。如地
补补贴到乙方其他单位,由乙方协调将地方补贴返还至甲方。
(六) 本协议的生效条件、履约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2017 年 7 月 29 日
止。
三、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及履行,将对公司新能源事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本协议为双方自愿签署的框架协议,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有待持续
观察。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框架协议,仅代表双方已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具体实施
情况尚待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2、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及相关政策的变化,本协议未来履行情况存
在不确定性;
3、本协议的签署和执行,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鉴于存在上述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