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州街头出现“比德文电轿”“雷军电动”字样的所谓电动轿车,引发不少市民热议。同时,记者注意到,近期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地,还存在这种电轿车无牌载客营运的情况。记者获悉,近期,交管部门将开展专项整治,对此类电轿车上路行驶进行严查。
据记者了解,目前兰州这样的电动汽车销售商很多,市民认为购买这种电动汽车操作简便,物美价廉,既可以作为代步工具,还可以拉客做生意,很是划算。不少市民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这是电动轿车,既不是汽车,也不是两轮、三轮电动车,可以不用挂牌子、不用驾照直接上路行驶。
针对此现象,记者向交管部门了解到:对于已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三轮、四轮车,可以按照机动车进行挂牌后上路行驶,且驾驶人必须持有驾驶证。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三轮车,兰州市将依据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对于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四轮车,界定为超标电动车,一律不允许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