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北京市经信委、发改委、科委、城市管理委员会,以及质监局联合发布了《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商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管理细则》。
根据北京市新能源商用车备案管理细则要求,未来进入北京新能源商用车市场的企业,也需向北京新能源汽车产业协会提交备案材料,由协会对企业提报材料进行预审。
北京新能源汽车产业协会通过对企业的研发水平、售后服务保障能力等进行检查、公示、专家评审等环节,最终形成新能源商用车备案目录对外公示。
与北京的新能源小客车备案目录的要求类似,对新能源商用车生产企业的产品一致性、产品质量、质保期等售后服务都有具体要求。
对于售后服务机构的要求是,在北京不少于3个,并分布在合理的区域,授权服务站需要具备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
同时,对于售后服务机构充电设施的要求是:充电桩至少要在5个以上,可兼容其他品牌车辆充电,并且均承诺对外开放,并接入全市充电设施公共服务管理平台。
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商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管理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