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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联盟:4月新增充电桩8984个 同比增长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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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1EV世纪 综合报道

2018年5月11日下午,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以下简称“充电联盟”)4月份全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推广应用情况信息发布会在京召开。充电联盟信息和认证部主任刘锴发布了2018年4月全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推广应用情况:

  运行特点:各省、区、市公共和私人充电设施保有量平稳增长,充电电量主要源自电动公交车和出租等专用车辆,以湖北、陕西、四川为代表的中西部地区的充电电量呈逐步上升趋势。

  总体情况:截至2018年4月,联盟内成员单位总计上报公共类充电桩262058个,其中交流充电桩114472个、直流充电桩81492个、交直流一体充电桩66094个。2018年4月较2018年3月新增公共类充电桩8984个。从2017年5月到2018年4月,月均新增公共类充电桩约8405个,2018年4月同比增长62.5%。

  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数据:全国规模化运营商企业达到15家(充电设施保有量>=1000个);

  运营专用车辆的充电服务:由于“十城千辆”等计划,公交、出租等运营专用车辆的发展时间较长且充电需求相对稳定、服务对象相对固定,所以当前充电设施运营商除了大规模建设面向社会车辆的公共充电设施以外还在积极布局运营类车辆的专用充电设施。

  省级行政区域数据:省级行政区域内所拥有的公共类充电桩数量前十的分别为:北京40184个、上海33666个、广东32693个、江苏27152个、山东20282个、浙江12734个、天津11422个、河北11087个、安徽10782个、湖北7340个。

  车桩相随数据:截至2018年4月,通过联盟内成员整车企业(比亚迪、上汽、北汽、江淮特斯拉长安吉利奇瑞东风电动、东风日产、广汽、一汽、知豆)采样车桩相随信息数据412283条,未能配建充电桩占比31.64%,其中由于“集团用户自行建桩”而未能配建充电桩的占比17.17%,由于“居住地物业不配合”而未能配建充电桩的占比4.69%,由于“居住地没有固定停车位”而未能配建充电桩的占比2.56%,由于“通过专用场站充电”而未能配建充电桩的占比1.40%,由于“工作地没有固定停车位”而未能配建充电桩的占比0.75%,由于“居住地报装接电难度大”而未能配建充电桩的占比0.18%。

  充电电量数据:全国充电电量主要集中在珠三角、长三角以及中西部三个区域,其中北京主要以私人乘用车为主;广东、湖北、陕西、山东、江苏、四川、福建、的电量流向主要以公交车等专用车辆为主,乘用小客车为辅;山西的电量流向主要以出租车为主,乘用小客车为辅。充电电量排名前十的省市有9个省市的充电电量主要由电动公交和出租车贡献。其中,广东省2886.8万千瓦时、湖北省1151.1万千瓦时、陕西省1105.7万千瓦时、山西省1044.6万千瓦时、山东省1032.1万千瓦时、江苏省957.0万千瓦时、北京市821.9万千瓦时、四川省761.6万千瓦时、福建省687.0万千瓦时、上海市665.1万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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