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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电动汽车百人会:政府应降低互联网公司进入新能源车市场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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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8EV世纪 史宝华

7月16,在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召开的第四期电动汽车热点问题系列研讨会上,专家们呼吁政府降低互联网公司进入新能源汽车市场的门槛,应允许互联网公司将资本投入到自己擅长的领域,而不是建立最不擅长的四大工艺上。这反映出互联网公司对于现行准入政策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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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人会第四期电动汽车热点问题系列研讨会

有车企代表称,互联网公司最擅长的不是汽车制造,而是数据转化的能力和模型。但当前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准入标准偏重对资产和产量的要求。这导致地方政府在和新进入企业合作时,往往只重视企业在生产环节的资产投入,而忽视企业自身的特性和发展优势。

是否具备汽车制造的四大工艺是主管部门批准新建纯电动汽车生产企业非常关键的考核标准。2015年7月10日,由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制定的《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开始实施。该规定要求,新建纯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与生产纲领、产品结构相适应的车身成型、涂装、总装等整车生产工艺和装备,以及动力蓄电池系统集成等关键部件的生产能力和一致性保证能力。

自上述规定发布至今,一年时间内只有两家公司获得新建纯电动汽车生产资质——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杭州长江乘用车有限公司,尚没有所谓的互联网车企。

为了获得生产资质,一些有互联网公司背景的新创车企计划通过代工的方式进入新能源汽车领域。今年4月,蔚来汽车(NEXT EV)与江淮汽车签署意向协议,由江淮为蔚来汽车代工生产新能源汽车。

专家们说,对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准入规定凸显中国汽车产业管理体系需要改革。中国在加入WTO之后建立的以1994版和2004版的汽车产业政策为标志的一套管理办法已经不能适应“互联网+汽车”的新产业模式。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政策研究室主任王晓明称,中国汽车行业管理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重事前管理,轻事中和事后管理。即指政府部门主要对产品、投资和建厂等准入环节进行管理,在生产制造环节和销售环节上重视不够;二是重产业管理,轻社会和市场管理。在产业投入和发展环节上进行了管理,但在售后管理上,没有建立一套行之有效,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体系。即在国家层面上还没有形成系统、有效的指导意见,而只是靠地方出台政策、比如限购限行等一些比较简单直接的办法来进行管理。

在“互联网+”的环境下,汽车制造业将面临网络化、智能化、虚拟化等问题。随着生产方式的变化,原有管理方法已不再适用,甚至将成为产业发展的限制,在鼓励技术创新、完善相关标准方面,需要政策法规的配套。

专家们称,政府应该降低准入门槛,提高技术标准门槛,强化事后监管。新进入者如互联网公司应专注于自己擅长的领域,如研发、技术和设计,品牌,而将重资产的制造用代工的方式实现。这样不仅可以让互联网公司进入汽车产业,也能让传统车企的产能得到充分利用。如果沿用旧的准入标准,不利于新进入的互联网公司发挥自身优势,有可能导致重复投资、重复建设和汽车产能的进一步过剩。

不过,汽车产业在中国仍是高度管制的领域,这些专家的建议预计不会对新能源汽车的准入及整个汽车行业管理体系产生很大影响。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调研员吴卫在去年7月的一次会议上表示,《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已经放宽了准入政策,不再局限于汽车产业资本的进入,但提高了技术门槛。对新进入的企业不再强调规模,也不限资金投入。但是,该规定支持社会资本投身新建纯电动乘用车,并不代表鼓励。所谓“支持”只是提供必要的条件,营造适合发展的基本环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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