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外公布了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此次修改明确了2021-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4%、16%、18%。工信部表示,按照该比例要求,基本能够保障实现“到2025年乘用车新车平均燃料消耗量达到4.0升/100公里、新能源汽车产销占比达到汽车总量20%”的规划目标。
此外,《决定》增加了引导传统乘用车节能的措施,2021至2023年逐步提高低油耗车型核算优惠力度;完善了新能源汽车积分灵活性措施;丰富了关联企业的认定条件;将燃用醇醚燃料的乘用车纳入核算范围,对具备节能减排优势的车型给予核算优惠。
考虑到疫情影响,此次修改还新增了可以根据汽车行业发展情况决定延长抵偿期限等规定。
《积分办法》的实质,是通过建立积分交易机制,形成促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协调发展的市场化机制。2019年,我国新能源乘用车销售106万辆,连续5年位居世界首位;行业平均油耗实际值达到5.5升/100公里,较2016年下降10%以上。